佛教以慈悲为本,这个慈悲心,是透过般若智慧产生的。不是有立场的甚麽博爱,君子远庖厨等一类肤浅的道理所可比。它是由於体认因缘生法。因果轮回。众生平等,法性一如的真理後,而产生的无缘大慈、同体大悲的绝对理性,由此产生戒杀的行为,吃素是戒杀的积极行为。众生平等,我与众生本无差别,我不愿被杀害宰割,众生也一样不愿被杀害宰割。请试想当众生被杀害时,那种恐惧痛苦的情形,和哀号的凄惨声音。设身处地想,如果是我或是我的亲人,那肉我还能吃得下吗?一切众生的生命是一样的,畏死求生的心也是一样的,痛苦的感受也是一样,如果能推己及众生,自然不忍杀害,更不忍心吃它的内。 笔者初学佛时并未茹素,有一年(大约二十五年前)在高雄旗山教书,那时每天早晨四点多钟,有坐在床上念佛的习惯,恰在此时,在宿舍不远的地方,开始杀猪,由於清晨寂静,猪的哀叫声,从被绑到插刀流血到气息微弱,清清晰晰送入耳膜,那呼喊无助的哀伤,刺激到我每一细胞,起初几天还是猪叫声,慢慢在我的意识中发生了变化,由猪号变成了人号「从那时起,肉到嘴 ,便不忍心咀嚼,当然也不能下咽。再过些日子,连看到盘中的众生尸体,也变成了人体,既不敢吃也不忍看,就开始了茹素生活。当然也遭受过很多人的讥嘲笑骂,更有关怀劝说,奈何我心如是,巳不能改。有人以为吃素影晌健康,前面已有解说,不必赘言。最可悲悯的愚痴说法,说甚麽天生众生就是给人吃的,不吃即违背天意。他们那 知道,天生能吃人的动物也有好多种,人不送给它们吃,是否也是违反天意呢? (六)基於因果轮回的理由 因果定律,是佛教的基本法则。有因必有果,造什么因得甚麽果,是必然不易之理,偶有例外,也是基於助缘的力量而更易。其实缘也就是因。基此理由,可知造杀因就得杀报,食它的内就应该还他的内,有所谓:吃半斤还八两。个别因,个别报;大家的因,共同报。近来战争武器的犀利,动辄杀人无算,未尝不是共造杀业的共报,其他如天灾瘟疫,都是共报的事实。以香港一市而论,每日宰杀禽兽、水族不可胜计,冤气冲天而不觉察罢了。古德有一首诗这样说:“千百年来碗里羹,冤深如海恨难平,欲知世上刀兵劫,但听屠门夜半声。” 因为无始以来生生死死,经过无量次的生死轮回,往世父母亲属无从知道,说不定当你操刀剖肚、敲骨取脏的正是自己过去世的父母兄弟妻子儿女,如今烹而食之而不知。从前,有个阿罗汉,行脚到一个村庄,这个村上正有一家人在娶亲,阿罗汉上前化缘,当他走进大门,用他的天眼一看,不觉哈哈大笑起来,亲友贺客都被他突如其来的大笑所吸引,纷纷放下杯箸,跑来问他何以发笑:阿罗汉说:“太乱太乱,此事罕见。”接看说了四句偈语:“此事罕今古,孙子娶祖母,犬羊席上坐,外婆锅 煮”。原来今天结婚的新媳,正是新郎前世的祖母,来宾中有好多位是新郎前世家中饲养的犬和羊,厨房中锅内煮的内,正是新郎前世的外祖母,今天碰巧聚在一起,被这位阿罗汉看出来了。试想如果一个人终生食肉,所食到的过去世亲属,何止千百次。不过自己被无明障蔽,不能辨识罢了。 佛教徒基於众生平等的原理,知道一切众生都有佛性,将来都可以成佛。换句话说,现在一切众生是未来的佛。又基於轮回的原理,知道现在一切众生,在过去都有可能和我有亲属关系,不过目已被无明尘沙迷惑,而不能知道,所以佛告诉我们说:“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子是我母。”这个“一切”包括所有众生在内,并不必疑说 有雄性是父、雌性是母,实际上男女都是由业报而来,佛乃方便说法,使我们易生戒惧心。准此以解,今日所杀所食的众生,都是过去父母、未来诸佛。了然於此,岂不悚然而惧! (责任编辑:admin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