戒杀与放生的行为包括哪些?
出处:[标签:出处] 录入:[标签:录入] 上传时间:2006-12-11 点击次数:
戒杀与放生的行为包括哪些? 1、不亲手杀生。 2、不教唆别人杀生。 3、不帮助别人杀生。 4、戒除肉食。 5、不从事与杀生有关的行业。 6、凡有拜拜,不管拜的是什么,一律用素菜、鲜花、水果,不用牲礼。 7、见人杀生,应加劝阻,或用钱将临宰之动物买而放之。若劝阻无效,或他不卖,则应对被杀之动物起同情心,若能为它念佛号或往生咒更好。 8、不虐待动物。 9、其他与前篇所列杀生行为相反之行为。 10、自己戒杀放生,也劝别人戒杀放生。 戒杀与放生能得何种福报? 1、《佛说分别善恶所起经》说,人于世间慈心不杀得五福: ( 1)寿命增长。 ( 2)身心安隐。 ( 3)不为刀兵虎狼毒虫所害。 ( 4)死后得生天上,寿命长远。 ( 5)天上寿尽,再生为人则长寿而少病。 2、其他在佛经及善书上所记载之放生戒杀福报有: ( 1)遇有紧急灾难,易于逢凶化吉,脱困免灾。大事化小,小事化无。 ( 2)遇有医学上难治的所谓“冤业病”,能戒杀放生配合念佛、诵经、持咒、修忏等佛事,虽不能百分之百有效,却常有不可思议的奇迹出现。 ( 3)凡有祈愿,较易达成。(例如:求生子、求平安、求功名,求事业、求消灾等。) 为什么实行戒杀放生却得不到祈求的福报? 请参看第二篇第二章的说明。 第一章 临危得救 1、黄蜂示警 免遭蛇咬 祥云法师 有一天,我以奉陪几位道友客串“经忏”的机缘,认识了一位许庄石妹老居士??“石妹姑”。提起“石妹姑”的名氏,在基隆市的各寺庙间,几乎是尽人皆知的一位很发心很虔诚的善德! 她现在虽然已是七十岁的高龄,但她仍极“六根清利”精神饱满,健壮如中年妇女。 “石妹姑”二十六岁丧偶(丧夫)。她凭着自己的意志和勤苦,终于渡过了那一段坎坷的生活。十几年来,她的子弟们不但已在基隆市义一路八十六号开设一间商店;并在台北发展一处营业。另外在新加坡还以一万余吨的巨轮经营着一家“航运公司”。目前她已俨然成为一位“大富长者”了。 谈起她奉佛茹素放生的因缘时,她说: 她受双亲的信仰影响,自幼即已信奉佛教。十四岁时即已发愿实行终身素食戒杀。 十五岁那年农历二三月间,她从中坜龙潭山路经过,途中遇见一群村童,将用枯枝焚烧一具“蜂巢”。她因不忍巢中幼蜂受死,心生悲悯。乃以囊中钱币买取“蜂巢”说服村童,还置原处。 九年后??她二十四岁时协助其夫于竹东南河经营煤矿。夏季某夜她将作例常的澡浴,因矿山草寮暗无灯火,摸索走近水池。在将踏“座石”之际,突然一阵“嗡嗡”的鸣声,绕头大作。她惊异地返身燃起“火把”察看:瞥见一条“眼镜蛇”,盘卧石上。绕头狂叫者,乃是一群黄蜂。经她赶走毒蛇后,蜂群才飞散远去。 由于此次群蜂报警,而免蛇咬之难,使她蓦然记起了当年曾经救过幼蜂的一幕往事。她认为此次的逢险化夷,可能是黄蜂们的知恩报德。可见万物皆有灵性,业海恩仇,因果不爽。从那一天起,她便又发了一个“终生月月放生”的大愿。后来她并受了“在家菩萨戒”。一直到现在,她仍然每月都约集一些志同道合的人们,于初六、十九两天进行放生活动。 “石妹姑”不仅终身素食放生济贫,并诸般护持各“戒坛”、“道场”。且严于一己的修持礼诵。此次她请僧礼忏七天,功德回向法界有情!又布施食米三千斤,周济寒年中的贫困者。其发心不可限量,功德自亦不可限量了。 笔者身为佛子,见闻此等事迹,理应随喜功德;传播人间,用为警劝。故愿为之记述云。 农历一九七 O、一一、一七,于基隆客次 ( 1971、1、15,狮子吼月刊十卷一期) 2、山鹿来救 全家脱难 李水诉 距今五十六年前,也就是一九二零年的时候,在本省中部的头汴坑地方,又有一则传奇性的故事,可惜因年代久远,人事已迁,因而未能找到主角人物,笔者虽三度深山走访,终未如愿,这则故事,仅留给人们茶余饭后的资料。 故事是这样的:有一山居人家,刚好办完喜事的第六天,该户人家正在祭祀祖先之际,忽然从外面跑进来一只受惊的山鹿,原来这只山鹿是被一位猎人带着猎狗所追逐,一时逃生无路,便跑进该户人家的祖先神桌下躲避。是时猎人追赶而至,便要索回山鹿,当时新娘顿觉奇怪,何以他家正在祭祖上香之时,会跑来一只山鹿,因此就建议翁婆不要将山鹿还给猎人,也许这只山鹿与咱们一家有什么因缘,不然山间地方辽阔何处不去,怎会跑进我们家逃生,因此我们一定要救山鹿才好。 当时翁婆二人亦觉新娘言之有理,便不欲还鹿给猎人,但是猎人便说:“山鹿是我追逐所得,虽然跑进你家,如非我引猎狗追逐,山鹿亦不会出现,如果你们不还鹿,就得以相等代价购之,则我将让鹿。”这时猎人与山居老主人相互争执不下,新娘只好问猎人:“那么如要购买,究竟要开价多少?”猎人说:“二十块银圆便可。”这时新娘的翁婆一听,心中暗道,我迎娶这门儿媳,全部才用去十五块银圆,为了一只山鹿,竟要价二十块银圆,翁婆二人便想还鹿,但是新娘救鹿之意甚坚,一再劝说翁婆,要设法救鹿,翁婆二人因新娘刚过门没几天,也不便推辞,因此就与猎人讲价还价,约近黄昏之际,大约讲到十五块银圆则猎人愿意让鹿,这时价钱已定,但是翁婆面现难色,便暗对新娘说:“我家迎你过门,用去十五块银圆,其他尚且借贷四块银圆,又何来十五块银圆买鹿呢?”这时新娘便禀告翁婆说:“这倒没有关系,只要二位老人家同意买鹿,可以不必愁无银圆,儿媳自愿将陪嫁现金十五块银圆,全部拿出买鹿。”当然翁婆见儿媳之意甚坚,也就同意买鹿,猎人得银归去,新娘从神案桌下招出山鹿,并且在山鹿头上安抚一翻,鹿儿受到安抚状似感激,轻跳几下,便往山中遁没不见。一时新娘救鹿消息四处传遍,左邻右舍,无不取笑新娘何以如此愚傻,竟然用如此巨款买鹿放生,尤其新娘娘家,更是责备有加,但新娘亦都不在意,任由指责。事过二年春天,新娘已生下一个可爱男儿甫满周岁,正值家人忙碌之际,因此将孩子放置在院中奶母车椅上。这时山鹿复再出现,而且用其头上鹿角挟起奶母椅子及孩童,在院中回转两圈而后挟着孩童向外跑去。孩童家人见山鹿偷了孩子,便大大小小都追赶出来,追赶到山外之后,忽然听见一声巨响,回头一看,但见屋后高山坍落,而且覆盖了全部的房子。这时孩童的家人目睹此景,方知原来是山鹿为了报答新娘救命之恩,所以籍着“偷孩子”来引诱他们一家逃出。山鹿见目的已达,轻轻的将小孩放下来,然后跑向深山,隐去不见了。 自从山难发生之后,因该地被崩山覆盖,未受难的都已他迁,致造成该地一片荒凉,人迹渺渺,可是这则感人的故事发生后,使远近的人都深深的体会走兽亦有知,若非当日新娘一片仁心,不惜重金挽救小鹿生命,则恐他们一家亦难逃山难之厄矣。 ( 1976、12、12,阿弥陀旬刊九二期) 3、父救龟命 子免海难 林子惠 距今五十二年前的日据时代,由基隆至金包里此一路程,均藉航运交通,有日轮“大福丸”驶到野柳龟头海面触礁沉没。乘客百余人,被海吞没者九十余人。报纸均以大标题刊载这件极骇人听闻之事。当时正值农历四月初六日奉迎天上圣母游境,善男信女来此参拜因此颇为热闹,参观人众一部份由淡水方面陆路环山步行而至,基隆则由海线航运方得到达此地,盖当时缺公共汽车搭乘,亦无其他交通工具。在海难事件中,有林清祺者,年甫十六,乃当地慈善家林查某之次子。林老于金包里街上经营杂货及布庄,店号“益源”,平素交易公平,童叟无欺,心存仁爱,慈悲为怀,对于公益事业不遗余力。当地滨海居民,多以渔业为生。某日网获一巨龟,重近五百斤,其肉实堪佐餐,渔人拟宰之求售其肉,当日林老偶见人群中尚未宰杀之巨龟,昂颈叩首,双泪交流,似求救状,恻隐之心油然而生,不惜以巨资承购此龟,雇工运至海滨,在甲背上雕刻“益源号放生”,五大字,以防止后人再捕获者,生妄杀之念。遂即放之入海,观众云集,龟竟载沉载浮,昂头向林老再三叩首,旋即转身随波逸去,围睹之渔人皆受林老之仁心,及巨龟之灵性感动,众口同音,誓约此后见此巨龟不捕不宰不食,三不口号,至今在渔村民众之中,尚流传不息,祥瑞气氛洋溢于乡里。事隔十六年之后,林老次子考上台北商业学校,寄宿北市某友处。妈祖赛会之日,适逢星期放假日,清祺一为回乡省亲,二为参拜圣母,三亦自可大快朵颐,凑巧亦乘该轮回乡,讵知险葬鱼腹,在沉船之初,满船乘客惨呼救命之声,耳为之聋,继即纷纷堕海变成鱼鳖腹食,随波而逝。清祺落水之后,胆战心惊,自知末日将临,虽略谙游泳,然在惊凛之余,旋亦被巨浪卷沉,片刻间复浮起水面,顿感身受巨物负载,注目一视,觉此身仰卧在龟背上,龟身大似圆桌,口大如盆,头大如斗,骇极而号,自思不葬身鱼腹。亦必受此巨龟吞噬。然人急智生,为念君子不受眼前亏,急翻身入水,至此意识已近昏迷,又感无力挣扎,只好付之天命而已,少顷复略感清醒,素食,恢复神志,张眼四顾,可望青天,口鼻亦得呼吸,始觉此身又浮水面,似仍有物负载,如乘浮然,急视究竟,身仍仰卧龟背,即起而翻身伏抱,瞥见龟背雕刻“益源号放生”等字迹。方悟幼时曾闻及乃父放生龟之故事。顿时由悲惧转为而喜慰。自信龟来救己,断不噬我,精神为之一振,双手紧抱甲背,任其所之。口中诵念佛号,祈求天地神?保佑。当时,灵龟悠然鼓动四足,如荡桨然,与狂< 分享到: (责任编辑:admin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