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样使人相信三世因果
出处:[标签:出处] 录入:[标签:录入] 上传时间:2008-01-18 点击次数:
通常认为若要了解三世因果,必须藉宿命通知道过去,用天眼通知道未来,才能亲见三世因果。其实,这是似是而非的观念。 所谓三世,是指时间上的过去、现在、未来,可长可短、可近可远,长的以无量数的阿僧只劫计算──过去阿僧只劫、现在阿僧只劫、未来阿僧只劫;比如说:众生发心成佛,要经过三大阿僧只劫。其次以大劫计算,素食,例如说:过去劫、现在劫、未来劫;再次,以生命的生死计算,过去世、现在世、未来世;最少以秒乃至于比瞬间还要短的刹那计算,前刹那、现刹那、未来刹那。一切众生,如果不出生死,就在无穷的三世之中,无尽的时间里边,一直循环延续下去。如果仅仅把前生、现生、未来生看成三世因果,那是看得太狭隘了。 人既知有现生之中的三世因果,必能推想到有无尽的三世因果;不过问题在于今生的三世因果,是凭记忆力──所谓经验而能相信、接受的,对于隔生或生前与死后的因果关系及事实,因为已出乎用脑细胞记忆的范围,所以,难以接受和相信。因此要求诉于鬼神和神通的帮助,等到亲见了过去和未来的生命现象,才能真正地笃信不疑。 神通和神鬼的力量是有的,但极其有限;纵然能够使人知道过去世或未来世,也是极其短近的时间范围,不可能使人知道无穷无尽的过去和未来。既然如此,那依旧不能使你相信最初是什么?最后是什么?是有?还是没有?怀疑三世因果的问号依然存在。 佛法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,不是用神通和神鬼的力量来告诉你过去和未来,而是要你知道两句话:‘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;欲知来世果,今生做者是。’现在的今生就是未来的过去;现在的未来,就是未来的现在;现在的过去,就是过去的现在。因此,只要你清楚地了解、掌握现在这一刻,那就已经包括了三世因果的现象。否则追求、追问、探知过去和未来,除了增加现在的困扰和浪费现在的时间之外,别无益处,既对于现在无补,对未来也无益。 现在有好运,一定在过去曾有好的业因,现在有恶运,一定是由于过去所造成的恶业;未来的好运,一定是从过去的善业加上现在的努力,未来的恶运,一定是过去的恶业加上现在的懈怠和造恶。命运掌握在自己的过去、现在和未来,但基于个人现在的善恶与勤惰,恶运可以改变,好运也会消失。 有些人因为不能见到过去和未来,所以不能相信过去和未来的存在。其实,如果没有见到的就不能相信或不能接受的话,那即使在现生之中,也有许多不能相信和不能接受的事了。例如:民族的历史、宗族的族谱、家族的家谱,所记载先民和祖先的事迹,有谁亲眼见到的?曾经见过曾祖父或高曾祖父的人,就很少了,但总不能因此否定祖先的存在吧?所以,肉体生命的遗传,是来自列祖、列宗,亦能传之于子孙万代,这就是肉体的三世因果。 而今生之前,必然有无始的源头和未来的去向,物质的肉体之外,必有灵魂、精神或佛教所说的神识的迁流。然而,以唯物论的立场,人死如灯灭,除物质外,没有精神;这样的论调对于人类而言,容易养成不须为自身行为负责任的态度,甚至演变成残杀、斗争,为达个人或某个集团的利益,可以不择手段去牺牲他人的利寄托,并指出方向和努力的前程,相信有神识益,或牺牲其他集团以及其他族类的生命和财产。所以,为了对于个人的未来有所的三世因果,是最安全的。而全体人类若都能接受神识的三世因果,便可完成互敬、互助、互谅、彼此共存共荣,而不相互伤害的生存环境。否则的话,造如是因,必得如是果,善恶不分,利害互见,便会造成将来世界的动乱与不安。(圣严法师著《学佛群疑》) 问:因果报应之说,颇不简单,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,人所共许。若夫恶者享福,善者罹殃,则必须以因果通三世释之,以此类推,举凡不合常情之事,如尧舜圣王洪水为灾,亦莫不可以因果通三世释之。遗其可见之自然地理气候诸因由,而发之于共业报应之说,似难令人心悦诚服。要之一切事物,自有其因果律存在,何必或祸或福,定以善恶报应为解。如恶人享受财富,或因其今生经营有术所致,何必定以前生福报释之。善人横遭车祸,何必解以前生恶果成熟,而不探求其是否路上沉思,因果通三世果何如哉?余甚惘然。祈为一说是幸! 答:此问太散漫,应归纳使有序:一、尧舜圣王洪水为灾,若以三世因果共业释之,遗其可见自然地理气候,难令人心诚悦服。’君不闻乎?论事须合‘因缘果’,未尝说此而忽彼。共业者因,地理气候者缘,洪水为灾者果,‘洪不孤起。’‘无缘不生。’明乎此,则知佛法说缘,多是现在可见者,不过为契群机,说简说繁,方便不同而已。二、‘一切事物,自有因果律在,何必祸福,定以善恶报应为解。’读书在达,不可拘执,恶不必定指杀盗淫,愚痴意业亦恶也。善不必定指施戒忍,智慧一度亦善也。临危制胜,此谓智将,制胜为福果,将智是善因。谋之不藏而败事,不得藏谋是愚人,败事为祸果,谋愚是恶因。儒家亦曰:‘作善降之百祥,不作善降之百殃。’谈因果而曰善恶祸福,正说也。三、‘恶人经营财富,善人遭车祸,何必解前生善恶,不探求有街及路上。’生极乐者,必种极乐之因;生娑婆者,岂无娑婆之因。既知通三世,便非只论前生。余意可思‘因缘所生法’,即易了然。(李炳南老居士《佛学问答类编》) 分享到: (责任编辑:admin) |